关于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及文化阵地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县政协统一安排,为进一步掌握我县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及文化阵地建设情况,县政协副主席谭仁贵带领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部分委员先后对城关及部分乡镇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文化阵地建设进行了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据调查,全县现有文化经营单位37家,其中网吧3家、歌舞娱乐场所7家、音像制品零售点1家、图书杂志零售出租店4家,打字复印经营户4家、电子游艺厅1家、棋牌娱乐室17家;建成综合文化服务站2所;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室3个,集歌舞娱乐、健身休闲、文化服务为一体的文化格局显现雏形,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和增长知识的场所,对社会稳定和安宁团结起到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县政府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认真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以规范求繁荣,以创新求发展,努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文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加强了文化阵地建设
较好的激活与发挥了县文化馆、图书馆、文馆所、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阵地作用,启动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与“农家书屋”建设;组建了县业余文化艺术团并充实了文艺骨干,各类专题文艺演出和庆祝活动不断增多;群众性文化活动明显增强,广场大众健身操、交谊舞等活动较好满足了XX县区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二是形成了文化管理机制
先后逐步建立完善了日常检查、公开查处、行政督察等机制,落实了检查整治责任、夯实了检查整顿任务,公布举报电话,做到了有报必出必核必查必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音像制品经营守则》、《歌舞娱乐业经营守则》、《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守则》、《电子游戏经营守则》第1页共3页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与文化经营业户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