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报告XX省人民政府(2005年3月26日)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黄小晶省长委托,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关于我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汇报:一、我省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基本情况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关系到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土地征收征用工作,坚持有保有压,切实保护耕地,坚持依法征地,落实补偿安臵,努力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支持经济发展与保障农民权益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1999年1月1日新的土地法实施以来,我省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征收征用土地68
7789万亩(耕地33
3万亩),其中,2004年13
80万亩(耕地6
07万亩),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
(一)依法依规征地
我省土地征收征用工作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征地
一是土地征收方案告知
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臵、面积、补偿标准、安臵途径、申请听证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二是征地调查及结果确认
征地预告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收的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提交被征地单位及村民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张榜公布
三是依法办理征地报批
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报有权机关批准
农用地转用征收若属超过70公顷、耕地超过35公顷、占用基本农田或在福州、厦门规划区内的四种情况,由第1页共10页省政府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