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查报告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狠刹干部四风,促进科学发展,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按照要求,认真自查按照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我局严格开展了自查,一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方面,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时间和参会人员范围,不存在超范围召开;二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方面,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存在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三在勤政为民方面,严格对机关人员加强管理教育,制定措施改善服务观念,提升工作效率,不存在推诿扯皮,工作迟滞、不务实事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四在严控三公经费方面,坚持从简接待原则并按规定公开三公经费,不存在公务接待费用超支、超标准报销招待费问题,不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油修费、会议费行为,不存在变通支付费用问题,不存在出差时违规乘坐交通工具等行为;五在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方面,不存在违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行为,不存在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行为,不存在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伙,或者打击报复行为,不存在推荐使用的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六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不存在依法依规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规定程序从事执法执纪活动的行为、不存在执法执纪过程中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行为、不存在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的行为、不存在借执法、管理之名,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给了好处也不办事等不廉洁的行为、不存在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违规处置集体资金,集体经济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建设过程中暗箱操作的行为、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行为、不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故意刁难或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案件档案管理混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