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情况自查报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8年秋季—2011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自2008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64230元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
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广泛宣传发动: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第1页共11页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