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工作汇报1—11月,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良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增幅平稳,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1—11月,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含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23
49亿元,为预算的107
1%,比上年同期增长39
7%,增收91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58
91亿元,为预算的101
9%,增长33
7%,增收65
31亿元;基金预算收入累计完成64
58亿元,为预算的134
5%,增长70
2%,增收26
63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幅较高
1—11月,自治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含地方财政收入和上划中央“四税”)累计完成572
73亿元,为预算的103%,比上年同期增长32
8%,增收141
(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1—11月,全区地方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03
82亿元,为预算的98
3%,比上年同期增长29
2%,增收46
其中:国内增值税(25%部分)完成60
59亿元,为预算的92
5%,增长24%,增收11
72亿元,受原油增值税加快增长影响,国内增值税增幅稳步回升;营业税完成62
6亿元,为预算的102
3%,增长26
5%,增收13
12亿元,受建筑安装、房地产和金融保险营业税较快增长拉动,营业税继续保持较高增幅;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13
75亿元,为预算的129
8%,增长41
6%;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14
12亿元,为预算的123
9%,增长44
5%,主要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成情况较好;资源税完成8
84亿元,为预算的48
9%,增长21
4%,完成预算进度较低的原因是原定于今年实施的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政策未出台实施;契税完成7
72亿元,为预算的118
8%,增长44
(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1—11月,非税收入累计完成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