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局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汇报县级烟草专卖局执法主体建设摘要
近年来,县级烟草专卖局执法主体地位的巩固和强化是行业上下一项工作的重点,尤其是当前行业正在开展的优秀县级局创建活动是县级局执法主体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县级局执法主体建设的意义、作用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对一些具体工作的开展做以下探索
关键词:烟草专卖执法主体职能建设长效机制烟草专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新形势下的县级烟草专卖局肩负着稳定我国烟草市场根基的历史使命,我们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机构对县级烟草专卖机构的职能定位,强化执法主体意识,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发挥其位于市场前沿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担负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重任
一、强化县级局执法主体地位的意义(一)加强县级局执法主体建设,是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需要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因此,县级烟草专卖局作为一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承担着代表国家履行烟草专卖工作的职责和权力
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县级烟草专卖局管理辖区内专卖工作的权力,这种权力是一项法定职权,县级局必须发挥自身职能,严格依法行使
由此可见,县级局是国家烟草专卖组织体系中不可缺失的一级执法主体,为国家在开展烟草专卖活动中提供着基层组织保障,发挥着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基础作用
(二)加强县级局执法主体建设,是凸现烟草专卖依法行政的需要
行业机构改革之后,县级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形成了市第1页共7页级公司为市场经营主体、1县级局为专卖执法主体的新格局
由此在组织机构上县级局行政法人职能得以突出和强化,进一步实现了县级局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使县级局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