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分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湘潭监察分局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湘潭监察分局成立于2010年1月14日,前身为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沙煤矿安全监察站,负责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四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现有监察人员16员,聘用人员5人,共21人
其中:局长1人,总支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员4人,正科级监察员4人,监察员6人,会计、出纳2人,司机2人
分局内设安全监察室、事故审理室和办公室(行政许可办公室)等三个职能科室
监察员中共有党员人,其中预备党员人,分局为党总支委员会建制,下设三个党支部
辖区区域面积约4
04万平方公里,共有各类煤矿184处,其中省属国有煤矿10处,市县属国有煤矿16处,乡镇小煤矿158处
分布在4个地级市的12个县市区,29个产煤乡镇,其中湘煤集团10处,XX市29处,XX市115处,XX市15处,XX市15处
湘潭监察分局到煤矿的平均距离165公里,最远距离达270公里
辖区内形成了以国有煤矿为依托,乡镇煤矿为主体,各种所有制并存,大、中、小并举的格局
各类煤矿灾害种类齐全,水害特别严重,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处,占矿井总数的0
54%;高瓦斯矿井20处,占矿井总数的10
87%;低瓦斯矿163处,占矿井总数的88
59%;水害威胁矿井80处,占矿井总数的43
48%;煤层自然发火矿井50处,占矿井总数的27
17%;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36处,占矿井总数的19
分局成立以来分局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全面建设
一、分局队伍建设的主要作法(一)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和班子思想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根本性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纲领、基本路线和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保证
分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