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效果调研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近年来,**市政法委对执法监督工作进行了大量尝试性和开拓性的工作,尤其是20**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了50名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先后下发了《**市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工作办法》和《执法监督员监督意见办理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拓宽监督渠道、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
但是,随着执法监督工作开展的不断深入,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结合本次全市执法监督员“三进”活动,**区对执法监督效果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当前执法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方式被动
从目前**区执法监督实际情况看,许多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监督方式主要是采用传统的处理来信来访、督办案件和执法检查等,相对复杂的监督客体还需要更新监督手段
此外,还存在诸如接受信访多,启动监督少;协调案件多,指导督办少;事后监督多,过程监督少;根据领导批示监督多,根据既定规则监督少等现象
二是监督措施随意
执法监督中使用的措施比较随意,没有形成规范
例如,在监督来源上,案件协调工作中有时受理单位党组名义提请的协调,有时接受单位名义提请的协调;在具体形式上,案件指导工作中有时采用普通信函,有时采取口头方式;在监督结束的处理上,指导协调的结论有时以审批表的形式下达,有时以决定的形式下达
三是监督职能不明
执法监督工作的范围,应当是重点监督政法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突出性的问题,通过对这类问题的监督,来促进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
但是通过对近年来执法监督状况的调查来看,**区政法委对政法机关开展执法监督主要体现在对个案的监督上,当事人寄希望于政法委通过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来解决个案问题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从而使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成了涉法涉诉信访机构,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