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探索乡镇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为目标,实行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以完善工作制度为基础,调动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谋智囊作用,在党群干群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对乡镇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内容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度
明确乡镇党代表的任期与本届代表大会相同;明确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审议讨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明确乡镇党代表的权利,业务以及履行职责的权益保障;明确乡镇党代表参加乡镇党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明确乡镇党代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参谋和桥梁作用
三、工作规程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从2004年9月1日起运行,工作中不断探索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总结成功经验,2005年3月转入县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一)代表条件及产生方式1、代表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XX县区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和各项决策、决议
②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良好的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
④在急、难、险、重等情况面前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善于做群众的工作,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2、代表的名额及比例构成
常任制党代表从2003年乡镇换届时召开党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