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汇报会议,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州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组织干部职工对过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梳理、反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中心的基本情况州政府采购中心是州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管”分离的要求,于2004年9月组建成立
按照州编办发【2004】96号文件规定,州政府采购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其所需编制实行人随编走的办法,从州直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单位划转
目前,由州政务服务中心代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在编人员5名,内设综合信息部、采购一部(货物采购)、采购二部(服务采购)
根据州编办发【2004】96号文件规定,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操作业务;(二)统一组织实施州直(含省在州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三)负责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验收;(四)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执行;(五)负责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六)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接受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七)开展采购电子商务工作;(八)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采购事宜
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节省政府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我州政府采购按实施主体不同分为州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采购、州财政局实施的定点协议采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项目采购等三个第1页共4页部分
2005年1月至今共完成货物采购总额31003万元,按采购预算计算,节约采购资金2515万元,综合节约资金率8
11%;共完成采购907批次,最低价中标895批次,次低价中标12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