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采购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汇报会议,按照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州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组织干部职工对过来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梳理、反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中心的基本情况州政府采购中心是州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管”分离的要求,于2004年9月组建成立。按照州编办发【2004】96号文件规定,州政府采购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其所需编制实行人随编走的办法,从州直实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单位划转。目前,由州政务服务中心代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名,其中在编人员5名,内设综合信息部、采购一部(货物采购)、采购二部(服务采购)。根据州编办发【2004】96号文件规定,州政府采购中心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操作业务;(二)统一组织实施州直(含省在州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三)负责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验收;(四)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合同的签定、执行;(五)负责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认定;(六)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接受政府采购询问和质疑;(七)开展采购电子商务工作;(八)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采购事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节省政府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州政府采购按实施主体不同分为州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采购、州财政局实施的定点协议采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的项目采购等三个第1页共4页部分。2005年1月至今共完成货物采购总额31003万元,按采购预算计算,节约采购资金2515万元,综合节约资金率8.11%;共完成采购907批次,最低价中标895批次,次低价中标12批次;验收合格率达100%。通过定点供货(服务)资格招标,大大降低了实际采购价格,提高了产品(服务)质量。如湖南宾馆标准间的价格从358元降到248元,公务用车车辆保险费优惠30%,车辆维修工时费优惠23%-25%、材料管理费优惠40%-45%,轮胎价格优惠5%,办公设备零星采购价格优惠5%。二、过来的主要做法(一)实行信息完全公开。中心在项目采购中做到采购预算公开、采购需求公开、采购文件公开、评审办法公开、评审标准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而且,除在指定媒体公开外,还开辟了湘西政府网的公开渠道,在湘西政府网下开发了湘西州政府采购中心子网站,大大方便了采购信息查阅、下载。(二)全面引进竞争机制。为了提高集中采购效益,降低采购价格,中心全面引进竞争机制。一是中心取消有关法规规定的在供应商库中,随机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谈判、报价的作法,实行凡符合资格性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争;二是中心实施的所有采购项目都引进竞争机制。使所有符合资格性条件的供应商都能公平参与所有项目竞争。(三)严格执行采购预算。任何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预算)执行。一是凡采购结果价格高于采购计划的一律废标;二是报价低于采购计划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一律废标。(四)充分体现公平公正。除了在采购文件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精神外,我们一直坚持评审专家实施随机抽取、实时抽取和评审专家独立评标。(五)科学制定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评审标准、评审办法的设置上,除了合法合规外,还十分注重既要采购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又要尽可能的避免高价中标,以达到优质高效的目的。(六)自觉接受监督。一直以来,中心所有项目的开标评标均邀请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及采购单位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对于一些重大项目还实行现场录音录像备查。第2页共4页(七)注重制度建设。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我们把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规定到采购过程的每一个细节,并在工作实践中严格执行,决不搞花架子。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多年发展,目前采购中心运行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政策法规宣传不够。因为人员少、任务重,工作侧重业务开展,疏于对政府采购政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