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抵押申请报告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抵押人:(甲方)地址:电话:抵押权人:(乙方)地址:电话:甲乙双方依据我国《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后,同意按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抵押,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全面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后同意接受抵押
第二条:本合同所对应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数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本次设定抵押物状况:1、房屋坐落于,项目名称为,抵押房屋的建筑面积共平方米(抵押清单附后),抵押房屋共作价:(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
2、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3、该在建工程款计划总金额达人民币(大写)元,现已投资金额为(大写)元,其余款项来源为
4、该项目的竣工日期为年月日,现施工进度情况
第四条:本次房屋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项下的金额第1页共3页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已经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应维护该房屋的安全与完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处分上述房屋并可要求提前清偿上述借款
1、甲方在债务履行期内连续月或累计月未能按约归还借款的
2、3、4、第七条:甲方所抵押房屋在抵押期间竣工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须转为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八条: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第九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到XX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本抵押合同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