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工作参考总结汇报区紧紧围绕“4
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攻坚阶段各项关键环节,抓住工程平安质量、工作效能纪律等重点任务,依形度势充实监视内容,因势利导拓展监视外延,发挥各类监视主体优势,有力推进全区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工作科学、高效、廉洁、阳光运转
一、施行业主监视,推进基层民主
制定《区农村集中安置点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各集中安置点成立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发挥业主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建立单位、监理单位执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展实时监视,并通过对觉察征询题发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等方式,实现业主监视的有效落实,推进基层自治、自理
截止目前,全区开工的9个集中安置点中已有4个安置点通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施行专业监视,确保平安质量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发挥监理公司对建立工程质量、平安、进度、资金操纵等方面的专业监视优势,从技术上确保集中安置点农房重建工程平安、高质推进
现已有2家监理公司通过招投标进入集中安置点工程工程开展监理
三、施行部门监视,保证科学有序
充分整合调动规建、经商、财政、质监、审计、环保、国土、民政等部门监管职能,按照各自行政监管重点,从规划、施工、技术、资金、市场准入、人员培训、土地调整、环境监控等方面施行全面覆盖的对位监视、治理
同时,实行现场监视制度,全区成立2个由人大、政协副县级领导干部为组长的现场监视组织,分别对42个部门、乡镇重建工程开展现场监视
四、施行法律监视,营建法制环境
整合公安、司法、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力量,强化对集中安置点建立中执行法律情况的监视,推行集中安置点纠纷大调解机制,有效预防和打击在集中安置点建立工程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化解建立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为集中安置点建立营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截止目前,全区共调解处理涉及集中安置点建立的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