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汇报1基本情况:全镇截止目前总人口46679人,已婚育龄妇女9917人。1-7月出生上报285人,符合政策281人,符合生育率98.5%。领取独生子女证3024人,领证率100%。落实节育措施523例,男扎8例,女扎72例,放环363例,流引产42例,取环35例,皮埋3例。女性初婚193例,晚婚138例,晚婚率71.5%。自查情况: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和落实。自2002年以来我镇相继制定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操作;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如一孩、二孩生育证的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等,我镇都根据制度规定,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两地公开,同时还公布了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每件事都做到公示七天群众无异议后再办理。二、清理规范性文件我镇自2002年以来,每年都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在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镇里出台的文件有越权做出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增加育龄群众义务等内容的规定。三、行政管理规范在行政管理上,我镇计生办对再生育审批、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办理或审批;在办理生育服务证、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明都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法违纪现象。四、奖惩落实我镇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落实奖励优待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不漏一人。2006年独生子女共2378户,发放独生子女费共285340元;双女户发放养老保险共23户4600元;双女户采取绝育措施的每有一人奖励1000元,双女户采取绝育措施8户,共奖励8000元;重沟镇计划生育特困户5户,共救助9000元;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户符合政策的共20户,每人每年600元,共12000元。第1页共24页2006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术”费用46000元。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及行政处罚程序来进行,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征收按标准执行。在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上,严格遵守“镇收区管,财政监督”的管理体制,统一使用社会抚养费征收专用票据,并及时上缴区财政专户,做到收支两条线,按照“经办人经手,主任核实,领导审批”的程序,坚持实报实销,杜绝了社抚费挪用、坐支等不良现象发生。五、监督机制健全我镇计生办对计生行政执法、行政管理上都实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计生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在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开,一般事务在计生办政务公开栏公开。为拓宽计生监督机制,我们除了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还专门指定人员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为群众逐一解答信访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此外,我们每年还组织开展民主行风评议活动,聘请区、镇人大代表、镇纪委领导、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评监督员和行评代表,加强了对计生办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的监督力度。使我镇计生办从未发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案件。六、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直以来,我镇十分重视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一是健全行政执法领导机构,加强对执法工作的领导。由镇主要领导挂帅,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经常抓;配齐配强镇、村计生工作队伍,并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及奖励考核办法,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目前,我镇现有计生行政执法人员4人,均持有上岗证。二是学习宣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了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抓好入户宣传和集镇宣传、咨询活动。为了使广大计生干部学好法、用好法,每一个月对计生专干进行培训。通过深入扎实的学习宣传培训,使计生干部和群众全面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增强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近年以来,我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日趋规范化,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第2页共24页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