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建筑安全工作报告在县委、县政府XX县区安委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年来,我局按照各级领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杜绝和防止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较大事故的发生,夯实和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目前,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此,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㈠、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了强化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建设、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县建筑市场实际,开展了创新监管模式,今年以来,我局成立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同时还建立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四项制度”,即:“黄牌警告制度、隐患约谈制度、隐患报告制度、隐患整改落实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八项”措施,即:⑴基础、主体工程在各方责任主体验收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必须进行安全生产自评和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质量验收。⑵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每月要对各自承建和管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将检查结果于当月26日上午报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备案。⑶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若发现工程安全、质量存在较大隐患时,必须立即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站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⑷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组织巡查时,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必须在二天内进行整改合格。若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将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黄牌警告。若第三次检查不合格,将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各记不良记录一次。第1页共5页⑸高层建筑外悬钢脚手架在搭设施工中,若发现实际方案与专家论证方案不相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将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各记不良记录一次。⑹工程施工垂直运输机械、龙门架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组织巡查时,若第一次检查不合格,将责令施工企业项目部、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必须在二日内进行整改合格。若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并全县通报批评,塔吊设备若未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擅自使用的,将上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对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各记不良记录一次。⑺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总工批准或未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监理公司未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若在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巡查时,发现一次未按规定办理的,将对施工企业或监理公司黄牌警告一次,并作为施工安全生产予警单位。⑻监理公司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员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及时向县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报告,又未做停工整改的,将对监理公司黄牌警告一次,并通报全县批评。㈡、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县范围认真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从我县实际出发,4月至11月份期间先后召开了全县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议5次。参加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489人次,并同县内各施工企业法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7月份组织了一次96家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观摩施工现场安全应急救援活动,国庆节放假期间又开展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活动,共检查出安全隐患156处,下发了26份整改意见。1-11月份共召开了深基坑、高支模、高层建筑外架专项专家论证会议共21次,对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实行安全隐患约谈会议22次,进行施工工地巡查和定位检查1321次,下发了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意见1296份,要求停工整改46个建筑工地,消除了可能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1起。创建了两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同第2页共5页时10月份以来,按照市建委安全百日会战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召开了由县政府、县安委会领导参加的全县安全百日会战动员大会一次。10月30-31日上午我局又分别在南部中心会议室召开了施工企业自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