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关于“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汇报根据《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20**年“两会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南建质安[20**]46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XX县区在建工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于20**年9月12日至9月28日期间,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我XX县区范围内在建建筑工地和燃气安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及时排除了事故隐患,“两会一节”期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一、检查内容(一)在建工程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检查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项目专职安全员及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与落实及消防设施配置情况;防止人工挖孔桩施工、高处坠落、施工用电、模板坍塌;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模板支撑系统设计安装施工情况;外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使用情况;施工现场围档、运输道路是否符合和满足施工要求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二)燃气安全方面。检查各燃气经营网点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健全,燃气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瓶库消防要求是否达标,钢瓶存放是否规范等。二、检查情况1、建筑安全检查活动分为两个检查组,共出动车辆2辆,工作人员6人,共检查了17个在建工程,涉及施工企业9家,发出停工、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在建工程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按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再进行施工,预防各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1页共2页2、在燃气安全检查中,发现佰源燃气有限公司百济新街燃气供气站等四家经营网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擅自改变存放重瓶地点,气库是堆放易燃物品,门市旁边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对这些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的燃气网点,发出了限期整改停工通知书,并要求整改完毕后才能进行经营。通过这次大检查,发现我XX县区的建筑工程、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总体上处于稳中有升的势态,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比较重视,结果也令人较满意,但亦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及各方主体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特别是一些较低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的工程存在较多的问题,应加强施工企业内部的管理,对出现的问题的原因认真分析总结,在以后的施工中加以克服。我们决心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为xx区的安全生产做贡献。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