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评估制工作汇报今年以来,针对食品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针对性不强、全程掌控性不足等问题,市工商局创新工作方法,探索推行了食品监管“评估制”工作法,通过对监管人员、经营主体和食品类别进行评估,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性和系统化
一、创新三项机制,构建食品监管“评估制”基本框架(一)建立监管人员能力评估机制
结合食品监管实际,制定了《市工商局食品监管能力评估办法》,通过能力测试、明察暗访和案卷规范性评比等方式对监管者的食品监管进行评估,重点评估监管人员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识别和调查处理能力、食品安全知识沟通指导能力、日常监管的痕迹固定能力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调度能力等,对每个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给出评价等次,出具《食品监管能力评估意见书》,详细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和要求,激发了干部工作热情和自我素质提高的紧迫性,促进监管能力的提升
(二)建立经营主体规范评估机制
完善了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保证数据库及时更新、准确无误,并制作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评分表》,内容包含评估项目、分值等,依据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诚信情况、自律制度、监管记录和日常经营行为检查结果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进行评估分类,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为最高级别,c级为最低级别,建立了《食品经营者规范等级档案》,实行按风险度监管,对a级经营户,工商部门将予以重点扶持,对c级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
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全市2700个食品主体的经营规范行为全程信用监管评价
(三)建立食品类别风险评估机制
由市局消保科牵头组织各基层工商所食品监管人员收集辖区食品类别信息,依据食品风险评估标准确定本辖区风险等级食品名录
根据消费者投诉、食品的保质期限、品牌信誉等因素对食品风险进行评估,将保质期短、易含非法添加剂、易变质和受环境卫生污染的生鲜食品、乳制品等列为高风险,将保质期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