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资金信托合同(股权投资)合同编号:号二○○年月鉴于:委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自身的名义将来源合法、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委托受托人进行资金信托
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
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资金信托合同(股权投资)》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信托或本信托:指依据《信托合同》所设立的资金信托
3、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4、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5、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取得的全部财产
6、信托收入: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
7、信托净收益:信托收入扣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可以扣除的税费后的余额
8、股权(股份):指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持有的公司股权(股份)
第二条信托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请委托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任何损失,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委托人法人名称或自然人姓名:证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