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避税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招商力度的不断增大,外资企业不断增多,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为国家提供了良好的财力资源
但同时,各级税务部门在日常征管中也发现一些新的现象:如账面亏损额越来越大,外商投资热情却越来越高;企业的销售额不断增长账面利润却保持微利;企业进入获利年度后,销售额突然下降,利润大幅下滑
某些外资企业,尤其是国际跨国公司,居然专门成立班子,研究税法的优惠政策,寻找避税的边缘条件,以期达到避税的目的
纳税人通过节税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超出合法的界限,侵害国家利益,就应受到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
笔者结合长期的基层征管实践,针对跨国企业避税常用招法,积极探索了一些反避税的对策
一、跨国企业避税常用的“四大招法”(一)转让定价
转让定价一般发生在跨国大企业集团内的关联企业之间,为了确保集团利益的最大化,在集团内部控制产品价格、贷款利息、无形资产转让价格、劳务费用等,降低总体税负从而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
以惠山区某公司为例,外方投资方为日本企业,外方投资占68%
该企业在产品的内销和外销定价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经测算个别产品的价格差异达3130元/吨以上,内销和外销的平均毛利率要相差15
日方通过压低产品出口价格,将利润转到海外,这不仅造成了国家的税收流失,还损害了中方合资方的合法利益
(二)内外关联
内外关联一般发生在规模较小的外资企业,主要表现为“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外资企业和中方内资企业共用厂房、机器设备、人员,产品及财务核算不能清晰划分
如惠山区某纺织印染公司,是由无锡某印染厂和美国某纺织品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无锡某印染厂占控制地位,且内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同一人,外资企业将该企业的进口设备无偿提供给内资企业使用
一方面产品第1页共5页出口享受退税,另一方面人为操纵利润,造成了外资企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