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调研报告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关于搞好若干重大问题调研活动的安排,我厅及时召开了会议(我厅为XX省民政厅,以下类推),传达省委精神,部署调研任务
在宋军继副厅长的带领下,我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救灾救济处、民间组织管理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深入聊城、菏泽2市、2县(市)、5个乡镇、9个村,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民政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农村经济协会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建“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近年来,我省认真抓好了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环节,建立健全了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农村民主制度建设体系,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为全省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民主选举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后,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讨论通过并颁布实施了《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作出明确的规定
从98年底至今,全省已经顺利组织完成了三届村委会直选工作
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25
8万人,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43岁,村干部的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6
7万人,占64
6%,有一技之长的占90
二是民主决策制度得到了不断深化和发展
为更好地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保证农民群众的决策权,我省出台了《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