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产业开发调查情况汇报1
市场格局单一我县没有独立的地方小水电网,国家电力部门垄断经营,同时这种垄断经营的市场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导致小水电站与电网之间严重不平等,成为我县小水电发展的“瓶颈”
当前,小水电上网售电受到三个方面的严重限制:一是上网电价严重偏低
目前,除将军、宝安、上丰3家电站实行新电新价外,其余电站均执行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1997年规定的电价(湘价重字〔1997〕第128号),即丰水期每度电0
106元、枯水期0
上世纪90年代末,县物价部门对我县小水电的生产成本进行过一次调查,表明当时每千瓦时成本达0
273元,比上网电价高出0
“湘政办发〔xx〕29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水电意见的通知》规定:电网企业的互供电量,实行同月同时段互抵,当月互抵后结算,而廖家坪、将军两处电站的上网电价与下网电价相差0
大福电站上网均价为每千瓦时0
13元,但在下游架设电排回购大网电量每千瓦时电价0
二是结算电量被大量扣减
调查的19家电站中廖家坪水库上网电量扣减结算比例为15%,将军电站为25%,其余小水电站均为30%或近30%
将军电站为实行新电新价的电站,每年可发电1500万度左右,而上网电量指标只有800万度,实际结算还要下浮10%只结算720万度,按总量扣减25%后,720万度按新电新价结算,其余部分只能按丰水期0
106元、枯水期0
171元结算
调查组根据各电站提供的数据推算,全县现有小水电站年发电量约7500万度、平均扣减约25%、上网均价0
13元,每年因电量扣减减少收入240多万元
而邻近的xx县对上网电量一律只扣减7
5%的线损,xx县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实行电量互抵后结算
调查过程中县电力部门没有提供具体的计算依据,但表示将采取措施适当降低扣减比例
三是电费不能及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