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关于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水利厅
按照省厅的安排,现将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市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同时,以遂水函〔2009〕37号文件成立了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及科室的职责和任务
以遂水函〔2009〕23号印发了《xx市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对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各区、县水务局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精心组织,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水利工程进行排查,对问题排查工作开展了一轮“回头看”活动,把重点放在“零问题”的项目上和抽查、监督检查中没有被查到的项目上
二、排查情况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我们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项目为重点,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组织有关人员,于2010年4月7日至4月18日分二个小组对二区三县2006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除险加固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排查和内部审计
对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个;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8个;总投资小于上述限额但大于200万元以上的项目18个进行了内部审计,并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排查:(一)工程项目决策方面
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立项、报批、建设和管理
经排查,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招标投标情况
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按照省水利厅、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以遂水函第1页共4页[2008]164号《xx市水利局关于纪检组、监察室参与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