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汇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政府:根据XX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09年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于2009年3月10日—4月10日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副市长和常务副指挥长何枢(水利局局长)带队,市水利局*总工及科室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主要采取先看现场,后座谈交换意见,再提出整改要求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县、特区(区)防汛办和工程管理单位
先后对全市所有的小(1)型及其以上水库进行了普查,对小(2)型及其电站(含火电站)工程也进行了抽查
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力争汛前解决,汛前难于解决的,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防范,并要求责任单位落实应急度汛方案,确保度汛安全
检查中,重点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水库度汛安全、山洪灾害防御、防洪预案及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运行管理和物资准备、水库溢洪启闭设备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同时要求各县、特区(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要做到五到位,即“一是思想组织到位、二是领导指挥到位、三是职责落实到位、四是科学调度到位、五是防范措施到位”
经过检查后由市防汛指挥部行文将会议纪要下发对各县、特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单位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是各县、特区(区)4月25日前将辖区内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镇行政责任人名单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是要求各县防汛办对管辖范围内河道弃渣堆积影响河道行洪隐患进行清理,以便汛期行洪畅通;三是对所有工程隐患、物资、队伍等问题要求县级防汛办要认真督促落实;四是各县、特区(区)所辖重点城镇和小(2)型及其以上水库(电站)没有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的要进一步落实编制报审;五是各县、特区(区)防汛办要及时按要求做好旱灾、洪(涝)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六是各县、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