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及弊端;解决经费保障的对策进行讲述
其中,主要包括: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即“分级财政、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管理体制、由于体制的制约,检察机关的人、财、物都由当地政府部门来管理,随意性大,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基层院更是面临着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现行体制增加了地方检察机关对同级财政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工作的力度、由于现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存在先天性缺陷,使得中央三令五申的“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缺乏保障机制、建立司法经费保障领导责任制、改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促进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实行检察经费财政单列等,具体材料请详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但由于缺乏稳定、有效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检察经费保障不足仍是制约司法工作发展进步的突出问题之一,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院尤为突出
加快建立体制更加合理、机制更加有效、管理更加科学、保障更加有力的检察体制,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为此,笔者结全我院的实际经费保障情况,就基层检察院司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一、检察机关经费保障的现状及弊端我国现行的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是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检察机关为辅的双重领导体制,即“分级财政、分灶吃饭”的检察经费管理体制
依靠当地财政部门供给,是基层检察院业务经费来源的主要渠道,但检察院经费的分配和划拨权由地方财政独揽,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划拨的随意性很大,何时划拨、划拨多少,完全受制于财政部门,而且审批程序也繁锁,造成经费核拨不及时,经费保障率极不稳定
而财政拨款主要是人员经费,每月除去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