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2.1特大森林火灾2.2重大森林火灾2.3一般森林火灾2.4森林火警3指挥机构与职责3.1指挥机构3.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3.3成员单位职责4预警、监测、报告4.1发布森林火险等级4.2林火监测4.3森林火情报告5森林火灾扑救5.1分级响应5.2信息的共享和处理5.3扑火前线指挥5.4扑救原则5.5应急通信5.6安全防护5.7扑救力量的组织和动员5.8新闻报道5.9应急结束6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灾后处理6.1火灾调查6.2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7保障措施7.1通信与信息保障7.2应急支持与保障7.3技术储备与保障7.4宣传、培训和演习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奖励与责任追究8.3制定与解释部门8.4预案生效时间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森林火灾应急机制,保证科学、安全、高效地组织指挥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玉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与我市毗连的州(市),对我市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危害或严重威胁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1.4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和损失;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处置程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努力推进森林防火社会化,实现扑救专业化。2森林火灾处置的等级划分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森林火灾,依据森林火灾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级:2.1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2)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20人以上重伤;(3)重点林区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2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3)重点林区火场持续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3一般森林火灾指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下1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4森林火警指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内的森林火灾。3指挥机构与职责3.1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指挥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军分区的主官担任。专职副指挥长:由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广电局、旅游局,市法院、检察院,市信息产业办、气象局、水利局、卫生局,武警玉溪支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指示;研究制定全市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全市重、特大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3.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市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并作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平台。市防火办设在市林业局,同时挂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牌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以市防火办为基础,成立指挥调度组、赴火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负责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1)指挥调度组:掌握火情与扑火动态;起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