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文件绍市国税办〔2002〕121号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综合管理制度》的通知市局各处室、单位:为切实加强办公楼的综合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国税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市局制定了办公楼综合管理制度,现予印发
请各处室、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职能处室、单位反映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综合管理制度一层大厅卫生管理规定●大楼一层(除市局值班室、电梯、楼梯)卫生管理由征收局负责
●整个大厅应做到整洁明亮,空气流通
●大厅工作间建立卫生责任区,工作人员上班前必须先打扫卫生,要求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做到地面无鞋印、茶渍、痰迹,并采取适当方法减少灰尘飞扬
●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更换下的鞋子应统一存放在鞋架上
●工作台电脑、座椅等物品按统一要求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资料、表单放置有序,工作台清洁无尘
●柜台上不得随意放置物品,不得留有复写纸、废纸等物品
●大厅内严禁吸烟,不准乱丢果壳、纸屑,不得随地吐痰
●征收局应落实专人对提供纳税人阅读的报刊及时更换,及时整理
●大厅所有墙面、立柱不得随意张贴、悬挂物品
●保洁员应经常对大厅纳税人活动区进行清扫
每天上班前用抹布擦洗柜台,柜台前的座椅应摆放整齐
大厅地面、墙面保持干燥清洁,墙角不得留有蜘蛛网
所有门窗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明亮,表面无擦痕、灰尘
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公告栏保持干净,表面无积尘
对物品摆放要及时整理,休息区内座椅、饮水机等物品整洁有序
填表台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办公楼出入管理规定●保安人员要加强对人员出入的管理
对行迹可疑人员要加强盘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发生
推销人员和废品收购人员不得进入本局
●节假日或非办公时间,本局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应自觉接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