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3一、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上海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XX省政府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04年1月20日《规定》发布后,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建立组织推进机制设立了XX省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和市行政学院组成,负责研究、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委
市信息委负责组织、指导、推动《规定》的实施
各区(县)政府相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所属委、办、局、街道、乡镇开展工作
各政府机关明确了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为规范各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规定》的实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办《关于〈XX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4]20号)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04〕37号);为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行为,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本市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的通知》(沪财预〔2004〕44号;沪价费〔2004〕23号);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市监察委、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对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沪监〔2004〕26号);为充分发挥市、区县档案馆作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窗口的服务功能,市档案局、市信息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意见》(沪档第1页共12页〔2004〕22号);为加强统计分析,市信息委印发了《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