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两免一补”调研报告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精心打造民心工程xx市政协“两免一补”调研汇报“两免一补”即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免课本费、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两免一补”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
对此,xx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两免一补”列为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在年初召开的政协xx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被作为专题纳入了2006年调研计划
市政协组织教育界部分委员4月上旬对我市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调研
一、“两免一补”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我市的“两免一补”工作开始于2005年
2005年我市春秋两季共发放“两免一补”资金805
9万元,其中:“两免”资金739
2万元,“一补”资金66
7万元,资助贫困生73830人次
2006年春季“两免一补”全市共发放资金412
8万元,其中:“两免”资金372
5万元,“一补”资金40
资助贫困生37186人(小学25923人,初中11238人,特教25人)
(一)、基本政策国家和省对“两免一补”政策作了如下规定:1、资助对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我市是非国贫县);其他县(市、区)“两免”资助对象仍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
“一补”资助对象为“两免”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寄宿生(我市属于此类市区)
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第1页共11页一补”资助政策(2005年秋季文件规定)
2、资助标准(1)、“两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