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XX年度行政工作报告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关心和指导下,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按照《xx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2014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4〕2号)要求,我局对2014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推动出台《实施细则》。按照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我局深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草案)》起草相关工作,在多次征求各区、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会同市法制办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对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沟通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4年8月14日经市政府五届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该《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欠薪隐匿或者逃逸的认定范围,明确了欠薪垫付管辖权限、集体申请欠薪等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立法。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我局调整立法思路,于2014年重新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我局制定新的工作方案,依托行业协会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进行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立法研讨会,听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有关学者、专家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并赴苏州、上海、宁波、香港等地学习考察,学习当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于9月初步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讨论稿)》,现正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三是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第1页共8页府的重要内容来抓,制定了《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规定规范性文件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统一审查。规范性文件草稿经政策法规处审查后形成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单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与建议。凡未经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列入局长办公会议题。截至2014年11月,我局先后制定了由工伤保险基金为一至四级工伤伤残退休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xx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办法、xx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办法、xx市专业技术类气象职组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xx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4年修订)、xx市新招聘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报市法制办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市政府公报上发布实施。四是制定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办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监管体系,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按照《xx市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xx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2013〕28号),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派遣行业发展实际情况,我局专门制定了《xx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办法》和《xx市劳务派遣单位监管办法》两个文件,已经市法制办审查并按要求报市编办汇总。二、坚持民主决策,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健全决策规则。我局制定出台了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科学性。推进党组决策和行政决策的规范化、法制化。二是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按照《XX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我局进一步细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角度出发,科学设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和程序,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决策程序进行。第2页共8页三是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