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笔者对XX县区人民法院20xx年至20xx年五年间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一)从案件类型看,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犯罪居多且共同犯罪人数增多,近年来其它案件呈上升趋势
五年来抢劫犯罪6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168人的39
3%;盗窃犯罪32人,占19%;故意伤害犯罪27人,占16
以上三类案件共占犯罪总数的74
共同犯罪以上人数达到131人,占总人数的78%
从2011年开始,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占到同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48
2%(二)从接受教育程度看,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农村籍无业闲散未成年人犯罪占较高比例
其中因在校学习成绩不理想而辍学后犯罪的占28
4%;普遍存在沉溺网络,法律意识淡薄、逃学旷课、接触不良少年、单亲家庭、家庭教育缺位等现象
(三)从未成年人主观方面看,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犯意多具突发性、偶然性和随意性
相当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带有突发性、随意性或偶然性,有的仅为讲哥们儿义气或逞一时之勇而走上犯罪道路
如被告人袁某抢劫一案,仅因路人看了其一眼便使用暴力对路人抢劫
二是一切以利益为出发点,道德观念缺失
为满足自己上网、旅游、吃穿等利益需求,有的把手伸向了亲人,实施盗窃;有的向同学朋友暴力抢劫;更有甚者,以强迫、诱骗、假谈对象、承诺结婚等方式让不同女性卖淫,严重伤害了女性身心健康,败坏了社会风气
三是犯罪后悔罪表现大多较好,重新犯罪的人数较少
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犯罪的主观恶性普遍不深,因此,可塑性大
绝大多数未成年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