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情况汇报按照省、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方案》统一部署,我市迅速行动组织发动,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具体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我市专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监察、财政、审计等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阳光低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同时,我市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办公室的名义向各镇(街)印发了《阳光低保实施方案》、《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实施方案》
二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我市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党政办公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镇(街)、村(居)根据各自工作实际,通过阵地宣传与多样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部村(居)都在村务公开栏张贴了“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宣传资料进行集中宣传,有的村(居)在大街小巷路口广泛张贴宣传标语、资料,有的村(居)还利用村(居)广播、黑板报等进行宣传,有的村(居)采取在人口密集地点和入户的方式进行宣讲阳光低保政策,市、镇街、村居三级印发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为专项治理行动奠定了良好群众基础
三是进行公开承诺
全市民政系统186名干部职工全部签署了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不违规办理低保的《承诺书》,并在市民政网站和低保办理窗口进行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四是开展低保集中复核活动
按照《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实施方案》,我市抽调人员,组织专门力量,对现有低保家庭全部进行了入户核查和信息核对,目前已累计入户28260户、调查核实42555人,入户率60%
从目前入户复核情况看,绝大多数村(居)在办理低保时都召开了“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通过投票、评议,最终确定了本村(居)拟办理低保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的主要是因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常年有病、生活特别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