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化理论概述(一)“专业”(profession)概念的界定这里所说的“专业”,是个社会学概念,或称“专门职业”,是指一群人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与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进行专门化的处理活动,从而解决人生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并获得相应报酬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专门职业
专业作为社会学概念,既不是教育学学科专业中的“专业涵义”,也不是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涵义,而是“profession”,是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
人类之初,虽有社会分工,但未形成专业,不同职业之间没有严格的技术上划分
现代专业则通过高、中等专门教育而形成
传统上最古老而典型的三大专业是牧师、医生和律师,它们有一个可追溯到13世纪中世纪欧洲大学孵育而成长的结盟
然而,至少直到18、19世纪,当工业化的职业结构在英国和稍后的美国进一步发展时,一些知识含量较高的职业才开始承载特定的“专业”意蕴,取得了专业称号,如律师、牧师、医师、工程师、化学师、会计师、社会工作者、经理、商务专家等
(二)专业的标准任何一种职业要成为一门专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
(1)运用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这里指一套完善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体系,作为专业人员从业的依据,简称专业知能
在现代社会,专业知能往往在高等学校里通过完整的课程得以完成,但事实上,修完这些课程的毕业生,充其量仅仅算是“准专业化”
(2)强调服务的理念和职业伦理:这里指服务或奉献的专业道德
专业道德是该职业群体为履行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行为规范,即一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
这里除了强调自身的职业操守外,更多的强调的是“行为的介入”、“责任”、“义务”和“承诺”
(3)经过长期的培养与训练:成熟的专业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有一个养成的过程
(4)需要不断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