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化理论概述(一)“专业”(profession)概念的界定这里所说的“专业”,是个社会学概念,或称“专门职业”,是指一群人经过专门教育或训练、具有较高深和独特的专门知识与技术、按照一定专业标准进行专门化的处理活动,从而解决人生和社会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并获得相应报酬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专门职业。专业作为社会学概念,既不是教育学学科专业中的“专业涵义”,也不是汉语语义学中的“专业”涵义,而是“profession”,是社会分工、职业分化的结果,是社会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达到一定深度的表现。人类之初,虽有社会分工,但未形成专业,不同职业之间没有严格的技术上划分。现代专业则通过高、中等专门教育而形成。传统上最古老而典型的三大专业是牧师、医生和律师,它们有一个可追溯到13世纪中世纪欧洲大学孵育而成长的结盟。然而,至少直到18、19世纪,当工业化的职业结构在英国和稍后的美国进一步发展时,一些知识含量较高的职业才开始承载特定的“专业”意蕴,取得了专业称号,如律师、牧师、医师、工程师、化学师、会计师、社会工作者、经理、商务专家等。(二)专业的标准任何一种职业要成为一门专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标准。(1)运用专门的知识与技能:这里指一套完善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体系,作为专业人员从业的依据,简称专业知能。在现代社会,专业知能往往在高等学校里通过完整的课程得以完成,但事实上,修完这些课程的毕业生,充其量仅仅算是“准专业化”。(2)强调服务的理念和职业伦理:这里指服务或奉献的专业道德。专业道德是该职业群体为履行责任、满足社会需要、维护职业声誉而制定的自我约束行为规范,即一套一致认可的伦理标准。这里除了强调自身的职业操守外,更多的强调的是“行为的介入”、“责任”、“义务”和“承诺”。(3)经过长期的培养与训练:成熟的专业必须通过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有一个养成的过程。(4)需要不断地学习进修:作为专业的职业生涯,在几十年的专业活动中,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变迁,对于专业的挑战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所以需要不断适应和学习进修,才能使专业的知能不断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被发展着的社会所认可。(5)享有有效的专业自治:当一个专业处于相对强盛的地位时,它的专长能满足重要的社会需求,它的科学知识体系已经高度专门化而十分深奥复杂,以至于外行人员不能挑战专业人员的技术判断,专业自治便成了可能,专业自主的人员可以自己决定进入该职业所需的教育和培训标准,并在帮助国家形成规范这一职业实践的法律上,发挥巨大影响力。(6)形成坚强的专业团体:一种工作是否专业,也可从是否形成坚强的专业组织上来看。专业的成员发起组织,诸如学会、协会等设定入会资格的民间组织,形成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自我管理的专业团体并对专业人员的个人成就给予认可。一方面能够保证专业地位的确定,保护和提高他们的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则能通过设立章程和伦理法规,促进伦理规范与权利义务的实施,强化个人以及团体的责任感,保障客户和公众的利益。(三)教师——专业工作者教学是不是专业?教师是不是专业工作者?这两个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问题在我国一直是受人关注且引起广泛争论的问题。人类在古代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并没有把教书视为一种专门化的职业,教师也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起初是“养老与育幼相结合,师长合一”的古老习俗,后来是“官师合一”、“僧师合一”的漫长历程,并无专门的机构与特别的制度,教师的养成模式基本上是简单的“艺徒式”。后来随着师范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产生、丰富和发展,教师职业才逐渐成为专门的科学的职业。20世纪6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运动逐步发展起来。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教师地位之政府间特别会议”,通过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指出“应该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20世纪80年代以后,教师专业化运动进一步走向深入,1986年,美国的卡内基工作小组、霍姆斯小组相继发表《国家为培养21世纪的教师作准备》、《明天的教师》两个重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