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志立牵头,法工委具体负责,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于2月中旬至3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深入到县安监局、煤工局、城乡建委等部门和栖霞、江口、农坝、红狮、洞鹿、北部XX县区等乡镇的矿山、建筑工地、危化物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一线员工安全操作情况,全面了解政府及其部门、乡镇街道及其企业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取得的主要成绩《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县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2007年以来,全县无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生产安全事故低位运行,非煤矿山、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健康领域连续五年和煤矿企业连续两年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零”死亡目标
(一)领导重视,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每季度,部门、乡镇街道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人财物保障和重大隐患治理问题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认识到位,始终把安全工作当作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来抓
县政府将安监局升格为一级局,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
县属各部门、乡镇街道、涉安企业都设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21个行业监管职能部门,有75个安全监管第1页共7页科室,安全监管人员达378人
7个重点行业的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