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星级宾馆饭店(北京市旅游其他饭店可参照执行)开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
依法经营的宾馆饭店,在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方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考评
本评定标准实行计分制,满分为1000分
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得低于800分
本评定标准设有否决项和扣分项
否决项(标有“※”符号的评定项目)主要是指依法应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的项目,如未整改,相关部门应依法实施处罚,凡否决项不合格的,即为评审不合格
企业必须要将否决项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参加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
扣分项主要是指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各种管理档案材料、工作记录等还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项目
本评定标准中设以下否决项:1)资质证照(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①实际业务范围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不符;②超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从事经营活动;③未及时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及时换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特种行业许可证①无特种行业许可证;②超过特种行业有效期从事经营活动;③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换领许可证
(3)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即为否决
(4)地下空间使用许可①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未取得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过期;②使用普通地下室未在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5)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6)饭店涉及的其他证照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