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总结岔路河镇中心小学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吉政教督字〔2013〕4号文件精神及我县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我校积极开展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校内至上而下加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使我校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有了自己的特色,并由此推进了校园精神文明及校园文化建设。一、建立完善的语言文字工作组织管理(一)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1、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议事日程。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我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普通话培训,把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以及对每位教师用语用字规范上的评估考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此形成制度。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精神,专项研究布置工作任务,增强了全校教职工搞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全校语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课程标准。我校把推广普通话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生的培养目标,纳入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纳入学校课程标准,各年级开设书法课,认真辅导学生写规范字,开展高低段汉字听写比赛。3、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求学校教师坚持用普通话上课,写规范汉字,将教学用语和板书、备课用字作为评课、考核目标。加强学生普通话训练和书写规范化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和文化培养。4、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在校园文明创建活动中。学校非常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定量宣传工作,把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定量宣传工作纳入到学校文明建设的活动之中,在“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方针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了普通话和规范文字的宣传。充分利用学校报刊、广播站、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二)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常规工作管理为更卓有成效地实施开展语言文字工作,我校根据国家和各有关部门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以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并搞好常规工作管理:1、给每位教职员工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学习内容,并张贴了现行的教师普通话测试达标标准和期限,加强了学习力度以及用字的规范意识。2、向全校教师发出“讲普通话,用规范汉字“的倡议,领导班子带头使用普通话,并接受教师监督;要求教师必须做到:口语练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自觉努力与监督措施相结合。做到普通话不单是课堂语言,而且是校园语言,形成人人都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3、实行优质课评选一票否决制,不讲普通话不能参加优质课评选。4、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等级测试,目前全校教师普通话测试合格率为100%。二、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校园氛围。(一)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语言。积极普及普通话并逐步提高全民说普通话的水平,是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方针,也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任何语言的推广都需一个环境,否则很难巩固。学校教育是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在语委的统一布置下,结合我校教师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倡导学生与学生,老师与老师,学生与教职工用普通话交流,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二)加大监督力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我校注重发挥书法教育的基础作用,将用字规范化作为提高素质教育质量的一个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每周一节写字课,并明确要求: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教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规范化,除书法作品外(倡导学生硬笔书法作品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尤其不能出现错别字。学生要学习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考卷等用字规范,在集体活动中应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更好落实此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