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对各级领导、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经理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