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一、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第10号令)
二、申请程序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和市局指派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符合安全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材料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及word电子文档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及word电子文档
3、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文件及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7、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8、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10、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注:1、提交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2份,用蓝色塑料档案盒存装,正面注明联系人、座机及手机号码,侧面注明单位名称(打印)
复印件右下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2、提交材料中有关表格,请登录区安监局网站(www
com)“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申请日期:受理日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填写日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填写说明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