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指导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规范定期排放检验工作,确保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真实、准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机构技术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包含了对检验机构的基本技术要求和体系管理要求,问时对检验机构的相关人员提出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l/122一2010).《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l/121-2010).《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l/183--2010).《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DBll/044-北京市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技术规范(试行)言前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1999).《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11/045-2000).《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ll/182-2003)本规范由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提出
本规范由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解释
第3页共32页第2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2页一、基本要求(一)检验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地方标准等规定开展检验工作
(二)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委托规定的业务范围、检验地址、有效期限开展检验工作;遵纪守法,不得从事委托范围外的检验业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