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一、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1、工程公司根据承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综合管理水平以及以往的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为项目委派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
2、按照“动态管理和优化组合”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各专业施工工长、内业预算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成本员等专业管理人员组成
另根据具体的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配备够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项目部在开工15日内将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职称证上报工程公司审批
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不能到岗影响正常施工管理,工程公司将对项目部处以3000~10000元罚款/缺1人/月,直至人员配备齐全
二、安全管理1、项目经理为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2、新开工项目必须完成劳务用工合同,必须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场施工
若出现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由项目部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工程公司根据事故造成影响的程度对项目部追加罚款
3、各项目部开工前必须按工程公司部署购置安全设备,安全劳动保护器材和劳动保护用品,由项目部安全员及相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并在每月报表中把相关产品资料报工程公司生产科备案
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部未按要求购置,工程公司有权强制更换符合要求的器材及用品,该部分费用由工程公司直接从该项目部工程款中扣除
4、各项目部对于深基坑工程、外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制定专项方案报工程公司审批
若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必须经工程公司主任工程师签字同意,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
5、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强化对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做到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