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第16期河北省地方税务局2009年4月14日关于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情况的通报2008年10月15日至31日,省局对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邯郸5个市局2007年9月至2008年9月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每个市局各抽取两个县级局,同时对货运业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组织实施情况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征管、发票、税政、计会、稽查、监察等主要方面,并将货运行业作为重点进行了检查
查前对5个市局所有单位的征管数据进行了疑点分析,共提取22种数据表格、60多万条信息,为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奠定了基础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此次检查,共发现9方面46个问题
其中,货运业方面6项,税政方面4项,法规方面2项,征管方面7项,稽查方面2项,发票方面10项,票证方面8项,监察方面3项,其他方面4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市局有关领导责任此次检查发现对2007年执法检查指出的问题,因整改不力又重复发生
省局决定对有关市局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石家庄市局原分管征管工作的副局长高会民;唐山市局分管征管工作的副局长田瑞平、分管财产行为税和计统工作的副局长安东环;廊坊市局分管征管工作的副局长路坦、分管财产行为税工作的副局长李凤亮;保定市局分管征管和发票工作的副局长张景然;邯郸市局分管征管工作的副局长王友树、分管财产行为税工作的副局长韩江明
四、有关要求(一)认真落实货运业专项检查整改和责任追究
各被查单位必须将查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同时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一并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结果要于4月底前上报省局
井陉县局、赞皇县局要于4月底前,分别将井陉运输服务公司、井陉县金驰运输有限公司、井陉县天福运输有限公司、井陉县宏鑫运输有限公司、井陉县金都运输有限公司和赞皇县冀润物资运销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