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8页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评审程序规范(试行)2002年11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有利于863计划课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有利于对创新性课题的支持;有利于企业参与863计划;有利于与其他科技计划的衔接;有利于对863计划课题评审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制定本规范的原则:强调公正性,明确评审过程中各方的责权与义务;保持科学性,在评审指标上有利于创新和企业的参与;突出规范性,在评审程序上实现各领域的统一;力求高效性,在保证规范的前提下,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863计划主题项目中择优委托课题的评审
评审按照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的程序,对前沿探索研究类(A类)和面向应用研究类(B类)课题分类进行
各主题中的招标课题按科技课题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受理第五条主题专家组负责课题申请的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申请内容明显不符合863计划课题指南;3.申请者不具备申请指南规定的申请资格;4.面向应用研究类课题申请没有企业或应用单位参加;5.申请者或课题组主要成员申请(含参加)的课题数,连同在研的863计划课题数超过两项;6.申请者过去三年内承担863计划课题时,有违反863计划管理有关规定的现象或业绩不佳
第六条形式审查工作应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完成
主题专家组负责填写《863计划申请课题形式审查意见表》,由主题专家组组长负责审核同意,并总结主题的课题受理情况,填写《863计划申请课题受理综合情况表》,报领域办和联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