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一、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一)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名称修业年限:4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二)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及要求本专业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高级技术人才
毕业生能够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人工环境设施(供热、采暖、通风、空调、燃气、供配电、给排水等)和城市公用设施(城市燃气供应系统、城市热能供应系统等)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管理,以及建筑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制定,并具有初步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
能在建筑、市政等工程设计、研究、安装、物业管理以及工业企业等单位从事技术与管理工作
本专业主要学习建筑环境与设备的基础理论,具有多种建筑设备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和运行管理的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电子、机械和建筑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毕业生素质和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事业和责任感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了解我国基本国情、民族文化特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
(3)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和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
(4)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包括: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建筑环境学、电工电子学、自动控制原理、机械原理、微机原理等
(5)获得人工建筑环境技术(采暖、通风、空调、照明)和公用设施工程(冷热源、燃气输配、给排水、建筑自动化与能源管理)的实际设计训练
(6)获得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的施工组织、技术经济分析、系统与设备的测试、调试等基本训练
(7)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通过大学四级外语统考,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