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船舶安全配员和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专项检查方案一、活动目标本次专项检查活动旨在强化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其所属船员的责任意识,提高船员值班质量和部分船载航行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能力,全力打击当前部分船舶值班高级船员人、证不符的违法行为,消除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录入不规范或不按规定使用的现象
二、适用范围和活动时间(一)适用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明确要求安装AIS的船舶(包括国际航行在内的海船和内河船);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仅适用于中国籍沿海航行海船
(二)活动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2010年9月15日
三、活动安排(一)宣传准备阶段(2010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各单位应及时向辖区航运企业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海事管理机构应结合自身辖区特点,制作宣传材料,对辖区内停泊、作业的船舶宣传相关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
各单位应组织海事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专项检查活动指南》的内容,并熟练掌握本次检查所涉及的相关法规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0年6月21日至9月15日)
各单位对适用船舶实施专项检查活动
部海事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和专项检查工作研讨会,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思路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0年9月30日前)各单位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部海事局
四、具体要求(一)总体要求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日常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一并实施
如有证据显示已接受船舶安全配员专项检查活动的船舶存有配员不足或人、证不符的行为,海事执法人员可对前述船舶及其船员实施重复检查
AIS设备专项检查活动结合日常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一并进行
在检查中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实施,在专项活动期间对AIS设备的检查须作为船舶初始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各单位一般不对活动期间已接受检查的船舶实施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