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6页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36-2009)及《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一级:作业高度在2m(含2m)-5m,由班组(机组)级审批,批准人为班组(机组)长;二级:作业高度在5m(含5m)-10m,由基层队级审批,批准人为基层队长(无基层队级,执行三级管理);三级:作业高度在10m(含10m)以上,由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审批,批准人为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井、井下作业、通信杆路作业、更换路灯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票)
高处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
第2页共16页第1页共1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6页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高处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七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员工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十条高处作业中的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