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附件一成都市教育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成都市中小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在规划建设使用管理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项目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所有中学、小学、师范、职中的计算机信息安全,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划、建设、监理、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教育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应本着积极预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
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各级网络中心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用于重要部门的计算机系统投入运行前,应报请教育信息技术中心的专家组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第七条机构第一款建立安全组织并制定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规划和实施计划
第二款单位应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情况报公安部门计算机监察部门备案,取得《成都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使用合格证》
第三款单位按分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安全保障责任制
第八条人员第一款单位应有主要领导分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第二款单位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系统管理维护,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