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会计监管机制若干问题研究完善会计监管机制若干问题研究从1999年开始,财政部门探索、创立了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主要方式的会计监督模式,2002年财政部收回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管理职能后,强化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行政监管,逐步构建了涵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高层次、全方位的会计监管机制
“十一五”期间,如何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促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全面提升,成为财政部门亟待解决的现实任务
一、关于“十五”期间会计监督的主要成效和基本经验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会计监督、规范会计秩序,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财政部门全面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一)“十五”期间会计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财政部门紧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大力强化会计监管力度,逐步推进会计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和完善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相结合的会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深入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切实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财政部门主动转变行政职能和监管方式,从过去对企业微观财务活动进行直接监管、审批企业财务报表,向重点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转变,探索建立和逐步完善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十五”期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先后对金融、房地产、钢铁、石化、电信、电力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和支柱产业的813户企业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查出资产不实金额4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不实金额166亿元,利润不实金额142亿元,追缴税款29
6亿元,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会计造假案件,追究了110名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有力打击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