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外資主要分為外商直接投資與外債兩類,而此報告是以中國外商直接投資方面的政策及成效為研究主題
中國於1979年正式確立對外開放的工作,吸引外資亦成為首要工作,要達到一定的成效,優惠政策的配合是不可缺少的
自四個經濟特區於1980年成立後,中國對外開放的範圍不斷擴大,到1992年更實行「全方位對外開放」,即中國正式開放全國地區給予外商投資
而優惠政策方面,自經濟特區提供的優惠開始後,範圍也在擴展,而且在法律法規方面更不斷建立及進行修訂,使投資環境得到大大改善,令全國實際利用外資達到一定成效
但由於開放初期是以沿海地區為中心,此項地區傾斜政策使中國沿海地區與內陸地區產生了嚴重差異,從東、中、西部利用外資情況便可反映得到
雖然如此,但外資企業在中國經濟與對外貿易發展中已佔有一個很重要的位置,使中國經濟迅速發展起來,所以中國吸引外資的政策及成效亦達到一定成績
本文第一部份是有關中國對外開放的過程
第二部份是中國為外商提供的優惠政策
第三部份是中國吸引外資的成效
第四部份是外資分佈的地區差異
第五部份是經濟特區利用外資的情況
最後一部份是總結
中國對外開放的過程1979年以前,由於當時的國際環境,中國基本上是對外封閉的(1)(1)
直到1979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中國政府才將對外開放確立為基本國策和經濟發展的重要部分
同時,把區域性開放定為對外開放的模式,首先開放沿海地區,然後分階段、分層次地逐步向內陸地區推進
中國政府逐步開放大門給予外商投資,希望透過外商來華投資而帶來先進科技及資金去發展經濟
吸引外資除了要不斷加強開放程度外,當中又必須創造一個具有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和一些優惠政策協助(見附錄1表1)
中國吸引外資的優惠政策(1)(1)對外封閉:在50年代,中國的科技合作伙伴只有前蘇聯和東歐國家
優惠政策要吸引外商投資,除了為外商提供生產經營的基本保障外,亦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