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为进一步加快贫困地区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农村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一)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领导、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带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苦干实干,克服汶川特大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2000年底至2010年末,全省贫困居民占农村居民总数比重从15
22%下降到5
48%;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从1262元增加到4209元,年均增长12
8%,高于全省、全国同期平均增长水平
同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贫困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扶贫开发是长期历史任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我国目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
我省农村贫困问题“面大、人多、程度深”特点突出,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突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插花”贫困现象依然存在,扶贫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党中央、国务院对未来十年农村扶贫开发高度重视,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为扶贫开发指明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