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2008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组长:戈兆文电话:010-64415751、13488717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8年月日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Z-2008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试机构第三章考试程序与要求第四章附则附件A特种设备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评定……………………(9)附件B特种设备非金属材料焊工考试范围、内容、方法和评定…………………(39)附件C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D金属材料焊工焊接操作考试检验记录表附件E非金属材料焊工焊接操作考试检验记录表附件F焊工焊绩记录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Z-2008特种设备焊工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以下统称为承压类设备)和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以下统称为机电类设备)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的考核
第三条从事下列焊缝焊接工作的焊工,应当按照本细则考核合格,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一)承压类设备,包括受压元件焊缝、与受压元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受压元件母材表面堆焊;(二)机电类设备,包括主要受力构件焊缝,与主要受力构件相焊的焊缝,熔入永久焊缝内的定位焊缝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焊工考试机构及其考试类别、项目范围统一部署
其中承担下列五种类别范围内的焊工考试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确定:(一)长输管道;(二)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三)有色金属(如:铝、钛、铜和镍等)及其合金;(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