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法综治工作汇报一、创新目标管理责任机制,筑牢“大责任”防线在实施目标管理责任机制上,我镇突出四个“进一步强化”,筑牢“大责任”防线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政的责任
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项措施的重要保证
主要体现在“三保”上:一是保队伍稳定
我镇把综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并选派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保持政法综治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是保经费投入
综治经费按人均1
5元列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对各村的考核,并给各村警务室、调解室、镇调解庭配齐办公设备和一台数码相机,给综治办配置了相机和电脑设备
三是保工作调度
综治成员单位按时召开综治工作月例会、季度治安形势分析会等,保证综治工作月月有调度,季季有安排
二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完善部门责任制和考核制度,促进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协力的工作局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强调“三个参与”,即参与矛盾调处,参与回访复查,参与维护稳定
各单位在工作上只能“进步”,不能“后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主动应对、不能消极应付
要自觉服从社会稳定大局,自觉服从工作调度,不折不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统一领导,接受综治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是进一步强化村的责任
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写入村规民约,发挥村、组及广大群众的力量,保证全社会都参与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
充分发挥好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组管会的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证了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
各警务室按“五五制”的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了解组情民意,组织村义务联防队进入村寨巡逻
四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
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