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湾大桥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第5篇技术规范第411节预应力混凝土工程411
01范围本节工程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的预应力钢材(包括钢丝、钢绞线、热轧钢筋、精轧螺纹粗钢筋)的供应、加工、冷拉、安装、张拉及封锚等作业;对后张法应力混凝土,尚包括预应力系统(锚具、连接器及相应的预应力钢材)的选择、试验及供应,管道形成及灌浆;预应力混凝土的浇筑
其中混凝土、预应力及钢筋的其它相关规定应符合本规范相应规定
02一般要求1
预应力系统(1)承包人选用的预应力系统,应满足图纸的要求
(2)承包人应至少在56d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拟采用的预应力系统的全部细节,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始可用于工程中
(3)若承包人拟采用的预应力系统与图纸所示不一致,应提出拟采用的预应力钢材、锚固设备的细节和完整的规范,包括构件中预应力张拉顺序的安排和压浆材料方法及设备等
预制场地(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预制,应在业主指定的场地范围内,由承包人选择、经监理批准的场地进行
(2)在属于业主的场地被批准作为浇筑的场地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使用的平面图
在工程完成以后,应将工地的设备及废物清除,且恢复到可接收的条件
质检证书(1)对每次到货的预应力钢筋、钢丝、钢绞线和锚具,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三份经批准的试验室签发的质检证书副本
证书内应标出对所有要求的试验结果
没有证书的钢材不能使用,也不得运入现场
(2)每次预应力钢材到货应附以易于辨认的金属标签,标明生产工厂、性能、尺寸、熔炼炉次和日期
钢材(1)预应力混凝土的钢筋应符合下列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1995);《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GB4463—1984)